我院對23名取得執業資格的醫師授予處方權
2019年,有9名醫師取得執業資格,14名臨床醫師聘任為中級職稱。根據《執業醫師法》、《處方管理辦法》,醫務部通知執業醫師、主治醫師提出申請,決定分別授予一般處方權,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權。經過審核醫師提交的申請書、資格證書,確定了授予處方權醫師的名單。
3月26日,醫務部組織進行了處方管理辦法、合理用藥和處方權授予知識培訓。講解了包括處方前記、正文、后記,處方書寫規則,處方點評等基本規定。使申請者熟悉了處方、病歷醫囑單書寫、用藥、質量評價等基本規定。了解了處方的調劑、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。結合“癌痛規范化治療示范病房”創建活動,講解了癌癥疼痛患者三階梯,按時、個體使用藥品的基本原則,區別住院、門診患者和癌痛、慢性疾病患者用藥,區分劑型使用的具體規定。并對臨床醫生用藥進行處方點評,促進提高合理用藥水平,達到藥物治療有效、安全、經濟的目的。
經過培訓,醫務部對9名執業醫師考核,授予了一般處方權。對14名主治醫師進行了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權資格考試。醫師簽字留印后,分發藥劑科復核備查,通知了計算機中心開通處方權權限。醫務部告知所在科室開展相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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